通知公告
郑州大学2022年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21-07-15 点击量: 591

各招生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按照《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校研究生〔2014〕2号)和《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校研究生〔2020〕7号)文件精神执行,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认定条件,并制定本单位工作细则。

二、认定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走过场,认定名单应公示一周并做好异议处理,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疏于管理、没有竞争机制、群众反映意见大,有不符合条件人员上岗的单位,学校将按文件规定扣减该单位下年度招生指标。

三、认定人数。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确定,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择优选拔、分类认定,原则上小于等于下达给本单位的年度招生数。认定人员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文件及招生单位实施细则要求,认定人员中有超龄等特殊情况必须报学校审批,未经学校审批通过人员无法通过系统审核。

四、认定工作程序。

1、认定工作由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各招生单位认定工作进行监管。

2、博导申请人填写《郑州大学新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郑州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或《郑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郑州大学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导师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提供申请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和科研经费中可用于劳务支出部分额度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拟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3、招生单位教授委员会认定。招生单位教授委员会对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项目经费、学术水平、从事学科专业、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进行审核后,给予认定意见。

4、公示及异议处理。招生单位将认定通过人员在本单位网上公示一周,接受异议并妥善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对连续三年无项目、无经费、无成果或不按时足额发放导师资助费的导师,招生单位要停止其2022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所指导的学位论文抽查不合格、指导的全日制硕士生未毕业总人数超过20人(各单位可根据学科实际降低人数要求)、近三年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照相关文件暂停其导师招生资格。

2、每位导师博士、学硕、专硕指导专业各限2个以内,合计不超过6个。

3、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硕士学术、专业学位总数不超过5名;每位导师每年招收1名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鼓励符合直博生招生条件的导师招收1名直博生,允许符合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的导师招收1名专业学位博士生,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总数量不得超过2名。

4、“科研经费博士”计划数已分配至相关一流学科牵头单位,由一流学科牵头单位统筹,经一流学科领导小组负责将招生计划分配到相关学院。符合当年学术学位博士或工程博士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主持有重大项目、科研经费较多,并同意全额资助博士生助学金(第一学年每生2.5万,第二至第四学年每生3万)的导师,可自愿申请填报《郑州大学2022年度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导师申报表》,经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类别须为全日制非定向。

六、材料提交及操作程序

1、所有导师认定结果均需通过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http://gs.ha.edu.cn)上报。

2、《2022年 学院拟认定新增硕导岗位备案表》(见附件)须于7月26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242房间)审核备案。

3、通过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导出打印的《郑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及《郑州大学2022年超龄硕士生导师情况汇总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26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纸质版送至239房间,电话:67781710),电子版文件发至研招办邮箱yzb1710@zzu.edu.cn。同时提交《郑州大学2022年超龄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4、《郑州大学新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郑州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郑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跨学科论证材料于9月3日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39房间,电话:67781710)。

5、系统操作程序

(1)确认导师是否已录入支撑平台系统。要确认本单位所属导师在系统内“导师管理”|“管理导师信息”界面中可查询到;外单位所属导师应在其所属单位该界面可查询到。如都无法查询到,则需要由其所属单位在“导师管理”|“录入导师信息”界面将该导师录入系统并提交备案表至学位办审核。“管理导师信息”界面查询不到(未成功入库)的导师无法进入下一步工作程序。

(2)确认及设定导师招生单位。在“导师管理”|“导师到研究方向”界面中应可查询出所有在本单位招生的导师,如有确实已在系统中但查询不到的导师,需要由招生院系报给研招办设置招生单位(需符合当年招生基本条件)。

(3)给导师设置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院系在“导师管理”|“研究方向到导师”或“导师管理”|“导师到研究方向”界面给导师设置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新的招生年度开始,系统进行招生年度初始化时,会自动将上一年度导师的招生单位信息自动继承到新的招生年度(需符合新年度招生条件),绝大部分导师从本步骤开始操作即可。

(4)提交并导出导师资格认定结果。招生单位在“导师管理”|“提交资格认定”界面提交导师资格认定。只有提交后才能按专业、层次导出PDF版导师资格认定,同时提交后认定信息无法再修改。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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